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金鼎欧森散热器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MA001YKW4Q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于仕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兴环保监罚字〔2024〕第3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
违法事实 | 我局于2024年10月8日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劳保厂旧货市场院内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一台正在使用的,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FD30,出厂编号为313030605403,额定功率为39KW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机身未粘贴环保编码。我局现场告知该单位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京环发〔2023〕15号)中“二、行使裁量权的特殊情形(三)不予处罚的情形”以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京环发〔2022〕21号)中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序号09的规定,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经信息编码登记,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的将不予处罚。2024年10月22日,经查询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该机械仍未完成信息编码登记。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伍仟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20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5-02-22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7855C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7855C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