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城建开发建筑工程二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102846170Y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鲍云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大林校路街道罚字[2024]39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 |
违法事实 | 2024年10月30日7时29分,在北京市大兴区京开西辅路与黄村东大街交口向南100米,北京市大兴区城建开发建筑工程二公司司机***驾驶壹辆车牌号为京******的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记录运输建筑处置情况。 |
处罚依据 | 违反条款:第十九条第二款;处罚条款:第四十条第二款 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吊销生活垃圾运输经营许可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21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5-11-21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7382163777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7382163777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