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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大兴城镇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845987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侯志伟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大兴永定湾DX00-0407-0011-1地块A2文化设施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京大兴发改(核)〔2026〕11 号
许可类别 核准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一、建设地点:大兴区新城西片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项目规划用地规模为4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规划建筑规模为40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文化设施。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6896万元,全部由北京市大兴城镇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用途等。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大兴区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项目接到批复后,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待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九、本批复有效期两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3-02
有效期自 2026-03-02
有效期至 2028-03-02
许可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4000087708T
当前状态 有效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4000087708T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