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城信顺兴气体原料销售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721495680K |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潘娟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交【大】〔2026〕第1014-005139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6年1月26日15时00分,受北京城信顺兴气体原料销售有限公司委托的关**到大兴区交通局违章处理大厅接受调查处理,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北京城信顺兴气体原料销售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110115721495680K,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该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为:京交运管许可京字110115117634号,该单位主要通过纸质台账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执法人员通过企业提交的资料检查发现,该公司虽然结合京APR682号车辆交通事故通报会向从业人员通报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但对其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做到每月通报。综上,北京城信顺兴气体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未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定北京城信顺兴气体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544A010的违法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为“可以处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10000 |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1-26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 状态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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