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纳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7MA7DP6MUXJ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曹新东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交【大】〔2025〕第1014-03096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5年05月29日1时20分,驾驶员刘**驾驶北京纳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京APN819号车、驾驶员代**驾驶同一公司所有的京AFD766号车在京广线永兴河北路路口因超载被交警引导至北京市十里堡治理超载超限卸载站。当事两名驾驶员直接离场,无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2025年5月29日17时01分,受北京纳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刘**在北京市十里堡治理超载超限卸载站接受调查。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上述2辆车驾驶员均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上述2辆车均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并且北京纳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7日内无法为京APN819号车、京AFD766号车办理下来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北京纳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京APN819号车载运货物“沙子”73吨、京AFD766号车载运货物“沙子”76吨,都是由丰台区梅市口路与张仪村路交叉口附近工地运送至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本次运输货送到后由老板负责收取运费,合计运费600元,尚未收取。当事人尚未获得违法所得。 |
处罚依据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 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2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2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29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5-08-29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