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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京港路劲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72800318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康晓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兴建)字[2025] 第6800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 京港路劲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作为香海园小区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时,存在以下问题: 1.香海园小区51号楼南侧竹林雨水箅子有破损,不符合北京市现行有效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11/T 751-2010)第5.5.2条的“每年上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的规定; 2.消防中控室值班人数不足两人,不符合北京市现行有效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11/T 751-2010)第5.3.1条的“消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2人,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的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9800B010的规定。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京港路劲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香海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时,存在不符合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属于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未遵守相关规定的行为违反了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9800B010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处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17
处罚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4000088321P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4000088321P
状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