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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格周时代美容美发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MACNRPGK0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永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大卫公罚[2025]0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违法事实 北京格周时代美容美发连锁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委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1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09-12
处罚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4344395501X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4344395501X
状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