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大荣国华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6MA01B1U44M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艳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兴建)字[2025] 第6800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5年5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的星牌健康科创园项目(1#生产车间等9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北京大荣国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1、6#一层木方堆放区未配备灭火器,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中第5.2.1(3)条中的要求不符。 2、防水卷材属于可燃材料,5#北侧防水卷材堆放区未使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覆盖,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中第6.2.2条中的要求不符。 3、现场存放危险品丙烷气瓶,未入危险品库房,与《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中第3.11.1条中的要求不符。 4、6#楼南侧二层窗口临边防护缺失,与《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中第3.2.3条中的要求不符。 5、4#楼西侧存在非安全出入口,未搭设安全防护棚,与《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中第7.1.4条中的要求不符。 6、3#楼南侧双排落地脚手架操作面脚手板未满铺,与《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中第4.4.4条第一款中的要求不符。 7、现场多处临边防护未采用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与《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中第4.3.5条中的要求不符。 上述7条问题违反了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其中3条违反强制性条文,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北京大荣国华建设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2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19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6-18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321P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321P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