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琪恒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MA021B1M0T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春光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交【大】〔2025〕第1014-02187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5年04月23日14时32分,驾驶员马*驾驶北京琪恒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京AEQ951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G106辅路-道路大兴区十里堡公路交通检查站,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车装载沥青,40吨左右,由北京市通州区漷马路旧线马驹桥镇运送至房山区京周路。本次运输费用由公司结算。运费尚未收取。认定北京琪恒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
处罚依据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 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2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2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23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5-07-23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