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石家庄探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5MABTTFYJ4D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磊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大天宫院街道罚字【2025】00003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经查,石家庄探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永兴路27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科技园一期工程(青蒿素研究中心景观工程)施工现场存在未按规定处置或覆盖建筑土方,经测量,裸露土方长3米、宽2米,面积6平方米。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2025年7月2日,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接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案件移送书,内容为2025年6月9日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永兴路27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科技园一期工程(青蒿素研究中心景观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该项目由石家庄探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经查,该项目内存在土方露天堆放未覆盖的情况,遂于2025年7月2日立案调查。 经查,石家庄探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永兴路27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科技园一期工程(青蒿素研究中心景观工程)施工现场存在未按规定处置或覆盖建筑土方,经测量,裸露土方长3米、宽2米,面积6平方米。该公司工长张大勇参与了现场检查,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经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纠正,该公司已采用密闭式防尘网对建筑土方进行覆盖。以上事实有案件移送书、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7-09 |
处罚有效期 | 2025-07-29 |
公示截止期 | 2026-07-09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693236162W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693236162W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