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兴达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690813921C |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某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大礼贤镇罚字﹝2025﹞19008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 |
| 违法事实 | 经查,2025年9月19日13时00分,执法队员到达由北京兴达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李各庄村南侧的礼贤镇李各庄地块清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该单位施工现场未进行施工作业,裸露建筑垃圾已覆盖,现场已拍照取证。经与现场人员核实,该单位施工现场9月8日未进行建筑垃圾外运,但于2025年9月8日20时00分至2025年9月9日3时30分存在场地内平整作业,未能出示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的行为。北京兴达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一年度内没有因同一类行为受到过本市城管执法机关或街道乡镇行政执法机关的告诫或处罚。 |
| 处罚依据 | 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 违反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经查,2025年9月19日13时00分,执法队员到达由北京兴达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李各庄村南侧的礼贤镇李各庄地块清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该单位施工现场未进行施工作业,裸露建筑垃圾已覆盖,现场已拍照取证。经与现场人员核实,该单位施工现场9月8日未进行建筑垃圾外运,但于2025年9月8日20时00分至2025年9月9日3时30分存在场地内平整作业,未能出示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的行为。北京兴达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一年度内没有因同一类行为受到过本市城管执法机关或街道乡镇行政执法机关的告诫或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0-3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4283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4283 |
| 状态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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