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扬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34439789X5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树兵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兴建)字[2024] 第68002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4年4月25日14时0分至2024年4月25日16时0分,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的大兴新城海户新村项目(西城对接保障房)0602、0605、0606地块教育配套及0603地块停车场工程进行了执法检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燕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单位为北京扬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发现北京扬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工程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库房内使用非防爆灯具,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3.2条第6款之规定。2、(机油)易燃、易爆液体未设置专门的存储场所,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1.1条之规定。3、施工现场电缆沿地明敷,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7.2.3条之规定。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北京扬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前进在场。北京扬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扬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
处罚依据 | 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2万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5-20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6-05-2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321P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321P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