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鼎盛易鑫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MAC0Q9NF4J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交【大】〔2025〕第1005-03198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5年06月04日11时31分,北京鼎盛易鑫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姜**在大兴区交通局执法三分队违章处理室,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北京鼎盛易鑫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110111MAC0Q9NF4J,该单位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许可证号为京交运管许可货字110115407377号,经营范围为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该公司制定了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制度,要求每辆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但该单位当场无法提供车辆维修记录。另查,该单位京AZS032号车于2025年5月27日发生侧翻起火事故。综上北京鼎盛易鑫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初步认定北京鼎盛易鑫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151B031的违法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4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4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04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5-12-04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