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武强客运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23741525541L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田大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交【大】〔2024〕第1008-04196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4年08月20日15时08分,驾驶员陈*驾驶冀T81820号白色宇通大型普通客车运营至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垡桥下,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武强客运分公司委派驾驶员陈*驾驶冀T81820号车由北京载23名乘客前往合立。票价金额为每人82元。上述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该车班车客运标志牌所载明的运营路线为合立至北京,在北京的批准站点为赵公口长途客运站。本次运营该车实际停靠站点为大兴区榆垡镇榆垡桥下并有1名乘客在此上车。综上,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武强客运分公司不按批准站点擅自上下客。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12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1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28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5-08-28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