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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微衡诊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400MAEP0TMP9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大卫医罚[2025]1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违法事实 北京微衡诊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我委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02
处罚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4344395501X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4344395501X
状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