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恒泰宏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9MA01R6LX57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董山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兴建)字[2025] 第68003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十一条 |
违法事实 | 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北京恒泰宏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 1. 6#楼屋面女儿墙防水卷材部分区域实际高度为220mm,未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6#楼屋面女儿墙防水卷材高度需≥250mm),该问题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违规行为。 北京恒泰宏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壹仟捌佰伍拾肆元壹角伍分(¥1854.15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0.18541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9-15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6-09-15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321P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321P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