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1322024481 |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支卫清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 (兴建) 字 〔2026〕 第 680074 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大兴区礼贤镇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安置房及非经营性配套设施项目(DX12-0103-062地块)(062-1#住宅楼等14项)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 1.062-4#住宅楼四层东单元南侧卧室楼层临边窗台高度为0.85米,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3条的要求; 2.062﹣地下车库地下一层B2-1排烟机房无自然采光,未设置一般照明,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10.2.1条第1项的要求。 3.062-3#住宅楼东侧通风井平台临边结构高度为0.3米,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3条的要求。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2.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321P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321P |
| 状态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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