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裕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9MAC91PRB2P |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郭林杰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大观音寺街道罚字[2026]12000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经查,2026年1月23日15时00分,在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苑小区由北京裕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管理的6号楼西侧垃圾桶站,该公司作为分类管理责任人存在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已拍照取证。该公司项目经理李**参与了现场检查,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北京裕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罚款基数3000×(基准系数1+情节系数 0)。并综合考虑案件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1月29日决定对北京裕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3000)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1-29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693235506J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693235506J |
| 状态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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