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正辰勃兴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10285295XY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凌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兴环保监罚字 〔2025〕第5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违法事实 | 我局于2025年4月16日对该加油站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我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油气回收三项智能测试仪,对该加油站进行工业废气(无组织)(采样)、工业废气(无组织)(泄漏点)、密闭性、液阻、油气排放浓度检测。根据2025年4月18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2250111487134C),液阻检测结果显示,4号加油机液阻压力 20L/min为67Pa;30L/min为99Pa;40L/min为163Pa,超过《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23)中规定的通入氮气流量20L/min液阻40Pa压力限值、氮气流量30L/min液阻90Pa压力限值、氮气流量40L/min液阻150Pa压力限值,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贰万壹仟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2.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7-09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5-10-1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7855C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7855C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