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新国线安泽运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1021697633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光明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交【大】〔2024〕第1014-03056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4年06月20日13时50分,驾驶员王子昌驾驶京AB0138号蓝色安凯大型普通客车运营至北京市大兴区京开辅路与金星路交叉口北50米,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北京新国线安泽运输有限公司委派驾驶员王子昌驾驶京AB0138号车由北京市赵公口客运站载5名乘客前往河北省沧州市客运站。票价金额为每人100元。上述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该车班车客运标志牌所载明的运营路线为北京市赵公口客运站至河北省沧州市客运站,中途无停靠站点。本次运营该车实际停靠站点为北京市大兴区京开西辅路金星桥,并有11乘客在上述地点上车。 |
处罚依据 | 依据《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156A021的违法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为“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1700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17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08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5-07-08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4000088057C |
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