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5 来源: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北京市延庆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2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本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本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区范围。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汇总全区普查成果并上报市普查办。
四、组织实施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延庆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应急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及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组成。延庆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设在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普查办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合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区普查系列成果。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本行业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建立相应的普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经费保障
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区级保障为主,市级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与适当补助。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本区实际,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和普查成果,准确测算普查经费。
六、工作要求
本区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公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参与区级实施方案编制,并根据区级实施方案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本单位、本行业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大屏幕、宣传栏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北京市延庆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
小组人员名单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北京市延庆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 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叶大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瑞成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胡树森 区应急局局长
诸葛福琨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齐鲁延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刘旭彪 区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刘聪玲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永强 区财政局局长
张 奇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局长
胡玉民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李新生 区城市管理委主任
李清华 延庆公路分局局长
郭铁石 区水务局局长
徐志中 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贺建昌 区地震局局长
闫 巍 区气象局局长
徐自成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冯浙军 区司法局局长
王建军 区教委主任
黄金龙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孙凤霞 区民政局局长
李明海 区交通局局长
崔秀海 区农村农业局局长
刘 涛 区商务局局长
叶 东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尹文强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党 强 区体育局局长
辛文军 区统计局局长
张 伟 区消防救援支队队长
18个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九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胡树森兼任。
(一)综合减灾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组 长:区应急局局长 胡树森
副 组 长:区应急局副局长 刘万军
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二)地震灾害调查组
牵头单位:区地震局
组 长:区地震局局长 贺建昌
副 组 长:区地震局副局长 吕毅夫
成员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三)地质灾害调查组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
组 长: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局长 张 奇
副 组 长: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副局长 房秀利
成员单位:延庆公路分局,各乡镇(街道)
(四)气象灾害调查组
牵头单位:区气象局
组 长:区气象局局长 闫 巍
副 组 长:区气象局副局长 伍永学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水旱灾害调查组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组 长:区水务局局长 郭铁石
副 组 长:区水务局副局长 要晋峰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森林火灾调查组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组 长: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徐志中
副 组 长:区园林绿化局二级调研员 杨海清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组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组 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胡玉民
副 组 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杜颖荣
成员单位:区农村农业局,各乡镇(街道)
(八)交通运输设施承灾体调查组
牵头单位:延庆公路分局
组 长:延庆公路分局局长 李清华
副 组 长:延庆公路分局副局长 李林英
成员单位:区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九)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组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组 长:区城市管理委主任 李新生
副 组 长:区城市管理委四级调研员 汤大增
成员单位: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各工作组职责:负责各行业具体普查工作组织实施、普查数据汇总及质量控制、技术性问题研究及处理等工作。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统筹组内各成员单位开展普查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适当调整组内成员单位,并报区普查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