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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街道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发布时间 :2022-09-28  来源:区政府

  一、总则

  1.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和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实现防汛工作理念更加理性、态度更加主动、行动更加自觉、方法更加科学、成果更加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1.2基本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3工作目标

  “不死人、少伤人、城市不看海、财产少损失”。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依法、科学、迅速、有效应对汛情、险情,最大程度减少、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大兴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大兴区防汛应急预案》《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清源辖区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行政区域内防汛应急工作。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防汛指挥部

  根据“一级调度、扁平指挥、双岗保障”工作原则,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街道成立由工委书记任总指挥,办事处主任任执行总指挥,主管主任任执行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和清源路派出所所长任副总指挥,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其他部室、执法队、中心负责人任副指挥,辖区所有社区主任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源街道办事处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

  各社区对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为总指挥的社区级防汛指挥部,注重积极发挥物业服务企业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职责,健全基层防汛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防汛责任。

  2.2主要工作职责

  防指为本辖区防汛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指挥本辖区防洪、抢险、避险、救灾、救援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街道、社区防汛组织指挥体系、责任制体系、应急处置体系;负责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抢险装备,储备防汛应急物资;负责管理的河道清障,道路、桥梁等设施的防汛抢险处置;负责防汛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及时向区防指、各专项分指报告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应对部署、抢险措施、灾害损失等情况;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它工作。

  2.3防指职责分工

  防指下设“一办十四组”,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办公室,同时设立综合协调组、街道抢险组、物业抢险组、民兵抢险组、机动抢险组、安全保卫组、受灾人员转移组、新闻宣传组、医疗救治组、资金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诉求处置组和纪检监察组十四个专项工作组。

  2.3.1综合协调组:

  组长:谢文良,组成人员: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汛前职责:

  (1)落实各部门以及各社区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并适时修订防汛应急预案。

  (2)对河道、排水设施、危旧房屋、积滞水点、地下空间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防洪风险的涉水公园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排查。

  (二)汛中职责:

  承担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挥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通知防指成员赶赴防汛突发事件现场,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向区防指报告情况,传达区防指指示。

  (三)汛后职责:

  根据防汛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2.3.2街道抢险组:

  组长:赵建军,组成人员: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60名市容环境处置队队员。

  (一)汛前职责:

  (1)组建专业化水平高、响应速度快、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街道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积极引导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与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重点对指挥调度人员、抢险救灾人员、防汛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2)对河道、道路易积滞水点、坑洼地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康庄公园、金星公园、枣林公园3个涉水公园等存在防洪风险的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排查,明确北京市大兴区园林服务中心等责任单位,开展全区域、全领域的巡查布控,实施拉网式排查、清单式交办、销号式整改,实现防汛隐患台账动态更新,宁可“十防九空”,绝不留盲区和死角。

  (3)做好辖区内树木安全度汛工作,实施安全排查,提前协调加固危树,及时清理倒伏、断枝树木排除险情,落实汛期树木安全防范措施。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管辖范围内的雨水管道、马路边沟等提前进行清理疏通,对缺失损坏的雨水篦子等设施进行增补更换,确保雨季排水畅通。

  (二)汛中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河道清障工作,保障行洪河道畅通。

  (2)组织街道市容环境处置队工作人员进行抢险救援。

  (三)汛后职责:

  对影响防汛安全的水利防洪设施水毁工程,应尽快组织协调应急抢险修复。对其他遭到毁坏的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尽快组织抢险修复,恢复功能。

  2.3.3物业抢险组:

  组长:白云龙,组成人员: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

  (一)汛前职责:

  (1)组建专业化水平高、响应速度快、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物业服务企业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充分发挥保安员、巡查员、网格员、志愿者、红袖标、楼门院长等人员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与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重点对指挥调度人员、抢险救灾人员、防汛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2)对滨河东里社区中建一局二公司家属院等低洼平房院落、滨河西里北区蓄水池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红木林、马赛公馆、国际港和兴华园等设有水系景观的居民小区以及社区内地下活动场所、地下车库和物业地下办公用房等存在防洪风险的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协助强化地下空间防倒灌、应急疏散和应急抢险措施,明确北京大兴物业集团等责任单位,开展全区域、全领域的巡查布控,实施拉网式排查、清单式交办、销号式整改,实现防汛隐患台账动态更新,宁可“十防九空”,绝不留盲区和死角。

  (3)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组好防汛物资储备。

  (4)对老旧小区改造等建筑施工工地防雨措施提前布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在建工地的防汛责任制及预案。

  (二)汛中职责:

  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进行抢险救援。

  (三)汛后职责:

  组织协调漏雨漏水房屋修缮工作。

  2.3.4民兵抢险组:

  组长:彭广宝,组成人员:武装部工作人员。

  (一)汛前职责:

  组建不少于50名驻清源辖区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内的民兵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重点对指挥调度人员、抢险救灾人员、防汛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汛中职责:

  组织驻清源辖区部队民兵预备役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进行抢险救援。

  2.3.5机动抢险组:

  组长:李青林,组成人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

  (一)汛前职责:

  (1)组建专业化水平高、响应速度快、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街道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积极引导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与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重点对指挥调度人员、抢险救灾人员、防汛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2)对没有经历过雨季的新建基础设施和存在防洪风险的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排查,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全区域、全领域的巡查布控,实施拉网式排查、清单式交办、销号式整改,实现防汛隐患台账动态更新,宁可“十防九空”,绝不留盲区和死角。

  (3)对辖区内所有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汛前普查,尤其对深基坑、高堆土、涉河湖工程、在施轨道交通工程等在施工地要严格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各项工作要求。

  (4)强化居民小区楼本体和街面门店门头广告牌匾固定,严防高空坠物,避免出现人为责任事故。

  (二)汛中职责:

  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组成机动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三)汛后职责:

  组织协调漏雨漏水基础设施修缮工作。

  2.3.6安全保卫组:

  组长:李凯,组成人员:综治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一)汛前职责:

  协助强化辖区内7个地铁站口防倒灌、应急疏散和应急抢险措施,强化地铁周边的市政排水设施建设,明确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等责任单位,开展全区域、全领域的巡查布控,实施拉网式排查、清单式交办、销号式整改,实现防汛隐患台账动态更新,宁可“十防九空”,绝不留盲区和死角。

  (二)汛中职责:

  调动街道巡防队员和综治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对防汛突发事件现场周边进行警戒控制,强化对道路交通的秩序维护,协调清源路派出所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2.3.7受灾人员转移组:

  组长:朱贵明;副组长:焦立剑,组成人员:党群工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及时启动应急避难场所,负责受灾人员的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2.3.8新闻宣传组:

  组长:宋朝霞;副组长:刘立功,组成人员:市民活动中心、工会工作人员。

  (一)汛前职责:

  充分利用街道融媒体中心和“清源e讯”等新媒体阵地,创新防汛宣传模式,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要素、多范围的防汛宣传,推进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单位,普及防汛避险知识,强化居民防汛意识。

  (二)汛中职责:

  强化汛期舆论监测,加强正面信息引导,针对防汛一线抢险处置、转移安置、积水抽排、巡查排险等重点环节进行突出宣传、系列报道,引导舆论形成正能量。同时,要针对不实传闻主动发声,及时澄清和辟谣。

  2.3.9医疗救治组:

  组长:王淑环,组成人员:民生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根据防汛突发事件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对伤亡人员的救治和转救工作。

  2.3.10资金保障组:

  组长:陈金兰、周妍,组成人员:财务部门工作人员。

  (一)汛前职责:

  根据防指的要求,为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准备各项所需资金,确保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二)汛后职责:

  针对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财务部门及时拨款,保证物资及时补充到位。

  2.3.11善后处理组:

  组长:刘静,组成人员: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根据防汛突发事件的成因和伤亡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2.3.12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玉芳,组成人员: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汛前职责:

  科学规划建设街道和社区两级防汛物资储备仓库,明确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建立台账,规范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完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调度联动机制,及时满足防汛抢险需求,提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保障能力。

  (二)汛中职责:

  负责防汛的物资准备和车辆调度工作。

  (三)汛后职责:

  做好救生衣、麻袋、砂石料、发电机和水泵等防汛物资补充、更新、报废工作,实行规范化台账管理,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调拨有序、保障有力的防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2.3.13诉求处置组:

  组长:肖鹏,组成人员: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与“12345”市民热线等行业部门、运营单位全面对接,充分发挥“雨情、实情、舆情、民情”四个指挥棒的作用,综合运用“12345”热线汇总汛期群众关心的热点,及时响应群众诉求。

  2.3.14纪检监察组:

  组长:蒋红,组成人员: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职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社区工作职责

  各社区主任作为本社区防汛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遇有汛情,必须指挥到位、调度得力、抢险及时、报告迅速,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各社区要针对四至范围内往年容易出现城市内涝问题的重点点位,开展全区域、全领域的巡查布控,实施拉网式排查、清单式交办、销号式整改,实现防汛隐患台账动态更新,宁可“十防九空”,绝不留盲区和死角,竭尽全力耕好责任田。

  各社区要始终坚持防汛值班“在岗、在职、在责”,落实防汛值班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合理安排值班力量,规范值班调度场所,配备值班设备设施,满足防汛值班需要。遇有降雨预报时,要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各重点部位现场布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气象和汛情会商监测,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每年每个社区至少开展一次抢险救援、群众避险转移演练。

  2.5包社区干部工作职责

  各包社区干部要切实落实“一线工作法”,加强对所包社区汛前准备检查指导、汛中应急响应调度、灾后恢复重建协调等工作。

  橙色预警响应启动后,包社区干部到所包社区现场指导防汛工作;红色预警响应启动后,包社区干部带领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所包社区抗洪抢险工作。

  三、预警与响应

  3.1预警

  汛情预警包括暴雨预警、洪水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响应从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预警响应、黄色预警响应、橙色预警响应和红色预警响应。

  响应启动后,防汛突发事件未发生时,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根据应急预案进入临战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蓝色预警响应

  当全市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洪水蓝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或我区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时,防指启动蓝色预警响应。

  采取的应急行动:

  (1)防指带班领导或主管领导和社区防汛负责人到防汛指挥位置开展工作。

  (2)密切关注汛情险情,加强对所辖区域的河道及水工建筑物、排水设施、易积滞水点、涉水公园、平房区、低洼院落、建筑工地、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隐患部位的监视,提前布控,及时采取措施。

  3.3 黄色预警响应

  当全市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洪水黄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或我区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时,防指启动黄色预警响应。

  在执行蓝色预警响应行动基础上,采取的应急行动:

  (1)防指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和社区防汛负责人到防汛指挥位置指挥。

  (2)做好辖区重点地区的巡查抢险以及低洼地区、平房院落、老旧小区的险情处置与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公园景点人员疏导与管控;采取关闭公园景点、实施交通管制等临时性措施。根据防汛预案和上级指令,做好辖区人员应急撤离的各项准备、具体实施、受灾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3.4橙色预警响应

  当全市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洪水橙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或我区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时,防指启动橙色预警响应。

  在执行黄色预警响应行动基础上,采取的应急行动:

  (1)防指主要领导和社区防汛负责人到防汛指挥位置进行指挥。

  (2)密切掌握辖区汛情发展,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同时根据防汛预案,及时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3)各社区居委会和各物业服务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全部在岗在位,街道、物业服务企业、民兵预备役和机动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全部集结待命。

  (4)包社区干部到所包社区现场指导防汛工作。

  3.5 红色预警响应

  当全市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洪水红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或我区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防指启动红色预警响应。

  在执行橙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采取的应急行动:

  (1)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撤离转移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街道、物业服务企业、民兵预备役和机动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全部进入应急抢险状态,组织志愿者、专业抢险队等一切力量全力开展应对工作。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支援。

  (3)包社区干部带领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所包社区抗洪抢险工作。

  3.6预警响应结束

  预警已解除,可宣布预警响应结束。

  四、恢复与重建

  4.1总结评估

  防指根据防汛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指定相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4.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财务部门及时拨款,保证物资及时补充到位。

  4.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对影响防汛安全的水利防洪设施水毁工程,应尽快组织应急抢险修复。对其他遭到毁坏的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由相关部门负责尽快组织抢险修复,恢复功能。

  4.4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原则上不低于原标准恢复。

  4.5保险与补偿

  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当将损失情况及时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保险服务机构通报,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五、附则

  5.1奖励与惩罚

  防指和街道纪工委对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预案管理

  5.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制定,由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各社区防汛指挥机构要制定本社区的防汛应急预案。

  5.2.2预案修订

  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

  5.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