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大兴区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5 来源:区政府
2022年大兴区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函》要求,为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本区范围内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
今年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水稻、高粱、大豆、绿豆、红小豆以及薯类(不含马铃薯)等。
三、补贴标准
落实市级补贴方案,补贴标准为每亩5元。
四、工作要求
各镇要抓紧组织实施,于7月27日前发放完毕,8月8日前将补贴发放情况报区农业服务中心,区农业服务中心8月12日前汇总全区补贴发放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严格按照“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乡)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补贴程序执行,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
(三)及时发放补贴。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采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银行账户中,让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四) 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做好政策宣传。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依据为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镇(乡)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解决好农民群众诉求问题。
附表2:北京市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