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政府关于《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落实指引
发布时间 :2022-06-28 来源:区政府
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努力推动大兴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制定本落实指引。
一、持续加力助企纾困和营商环境优化,全力稳住经济基本面
(一)留抵退税“直达快享”
1.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动服务,“一对一”精准推送信息,全程网上办理,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应退尽退”。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联系电话:12366
(二)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缓尽缓”
2.对特困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困难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缓缴社会保险费,以自愿申请、书面承诺等方式简化办理程序,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部门:区人保局 社保中心登记科
联系电话:010-69236925
3.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责任部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兴管理部
联系电话:12329、010-69231044
(三)国有房租减免“即申即享”
4.对2022年承租区内各类国有房屋的在区内注册或在区内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符合条件的连锁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以门店为单位执行。组建房租减免工作专班,公告联系方式,协调督查政策落实,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经营人。
责任部门:区国资委 统审科(区属国企)
联系电话:010-81296246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资产管理中心(行政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010-69262522
责任部门:区机关事务中心 资产管理科(行政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010-81297919
5.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经确认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区级承担30%。
责任部门:区科委 企业科
联系电话:010-69265635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教科文科
联系电话:010-81296566
(四)水电气“欠费不停供”
6.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2022年底前补足,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责任部门:区城管委 能源中心(用气、用电)
联系电话:010-81296425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 供排水科(用水)
联系电话:010-81298167
(五)加大保险领域纾困力度
7.主动对接区内保险机构,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涉疫保险产品,督促保险公司提高赔付效率,支持因涉疫停产停业的企业发展。
责任部门:区金融办 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电话:010-80225179
(六)优化营商环境“接地气”
8.落实市级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扩大线上审批服务、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实现惠企政策“主动办”“加快办”“方便办”。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体改科
联系电话:010-81296274
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 互联网中心
联系电话:010-81296194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注册许可科
联系电话:010-81299489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信息化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89292022
9.因疫情影响导致的行政处罚、延期还贷等失信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和征信记录,为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公示的企业开通“信用豁免申请”便捷服务。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信息化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89292022
10.用好12345企业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回访评价全链条服务,实现“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
责任部门:区城指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81292559
11.落实“服务包”工作体系,健全走访服务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和属地管家作用,完善企业诉求动态解决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统筹服务企业发展能力。
责任部门:区产促中心 企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10-81296327
12.稳定央企下属总公司、总部企业在区内发展,引导企业在区内布局一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大项目。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外经贸综合发展科
联系电话:010-81298246
责任部门:区投促中心 项目促进部
联系电话:010-89292038
责任部门:区产促中心 企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10-81296327
13.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在研发创新、场景应用、融资上市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
责任部门:区科委 企业科
联系电话:010-69265635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10-89292019
责任部门:区金融办 企业融资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80224421
14.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
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6月30日前明确还款计划,严禁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拖欠。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10-89292019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经建科
联系电话:010-81296540
责任部门:区国资委 统审科
联系电话:010-81296769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投资科
联系电话:010-81296269
15.加快公共采购倾斜力度,政府采购工程更多采用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合理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参照执行。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采购办
联系电话:010-81296580
责任部门:区总工会 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244953
二、着力打通关键堵点,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
16.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分区分级实施社会面防控措施。分场景分类别及时更新、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指引,及时解决已复工复产企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到岗用工、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物流运输、入境返京等实际困难。
责任部门:区防控办
联系电话:010-81299883
责任部门:区复工复产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1296215
17.指导更多企业制定闭环生产预案,以最小生产单元、最小人员编组分区分隔、错时错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企业抵御疫情影响能力。实施重大项目生活区、施工区分隔管理,新进京员工独立区域居住,确保施工进度不延后、质量不打折。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经济运行科
联系电话:010-89292016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 监督站
联系电话:010-69240347、010-69235447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流通发展科
联系电话:010-81298261
18.配合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争取更多区内工业领域重点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纳入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范围。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经济运行科
联系电话:010-89292016
19.配合建立市区两级重要功能性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城市运行保障企业、产业链龙头和供应链前端企业“白名单”。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经济运行科
联系电话:010-89292016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 建材办
联系电话:010-69261247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流通发展科
联系电话:010-81298261
责任部门:区城管委 能源中心
联系电话:010-81296425
20.落实京津冀三地互认、互通、互供、互保企业“白名单池”制度。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京津冀协同办
联系电话:010-81296231
(二)全力保通保畅
21.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白名单”制度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模式,对通信行程卡绿色带星精准赋码。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 综合中队
联系电话:010-69243358
责任部门:区交通局 货管科
联系电话:010-69255901
22.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投资科
联系电话:010-81296269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金融科
联系电话:010-81296577
责任部门:临空区管委会 发展改革部
联系电话:010-81696047
三、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高精尖产业发展能级
(一)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23.积极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流片”等应用政策,加快征集符合条件企业或装备,强化政策解读,争取政策支持。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产业科(首台套)
联系电话:010-81296322
(二)以“两区”建设促进外资外贸发展
24.深入推动“两区”重点领域全产业链开放和全环节改革,强化外资项目用地、用水、用能等要素保障。
责任部门:区“两区”办
联系电话:010-81298264
责任部门:区投促中心 项目促进部、商务合作部
联系电话:010-89292038、010-89292038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外经贸综合发展科
联系电话:010-81298246
25.支持“专精特新”等高技术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及在自贸区注册的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外经贸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81298241
责任部门:临空区管委会 自贸片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1696092
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有效投资力度
(一)着力扩大重点领域投资
26.扩大生产性投资,推动建成一批医药健康领域重大项目。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项目科
联系电话:010-89292015
27.落实城市更新条例,合理引导街区功能混合、用地功能兼容和建筑功能转换。积极落实市级任务安排,2022年实现开工18个、完工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责任部门:区规自分局 生态修复科
联系电话:010-69261720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 旧改中心
联系电话:010-69261278
28.对接全市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争取大兴区更多项目纳入全市年内开工重大项目清单。围绕补齐区域内基础设施短板、老旧管网改造升级等领域谋划一批新的重大项目。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投资科
联系电话:010-81296269
责任部门:区城管委 能源科
联系电话:010-81296437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 供排水科
联系电话:010-81298167
(二)提升投资项目落地效率
29.按照市级统一要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林地绿地占用的,通过土地复耕、市级统筹等方式予以保障。
责任部门:区园林绿化局 林政资源科
联系电话:010-81298056
责任部门:区规自分局 自然资源保护科
联系电话:010-69261060
30.加快大兴区第三批次供地进度,力争完成年度商品房住宅供地计划。加大保障性住房项目促开工、促建设力度。
责任部门:区规自分局 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10-69261561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 房源筹集科
联系电话:010-69260766
31.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做熟前期工作、做实要素保障,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重大项目办
联系电话:010-81296264
五、加快恢复大宗消费和新型消费,更大力度挖掘消费潜力
(一)大力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
32.2022年底前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新车,并在本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50%。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市场运行科
联系电话:010-81298230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经建科
联系电话:010-81296540
33.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商品房预售证审批,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 市场科
联系电话:010-69261295
34.推动企业将区内存量商办用房转换为配套重点功能区和产业园区的人才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 房源筹集科
联系电话:010-69260766
责任部门:区规自分局 实施科
联系电话:010-69261392
责任部门:区国资委 改革科
联系电话:010-81296249
35.指导各属地督促各“散装散建”相关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各用工单位或个人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一登三查”,确保安全有序复工。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 安全科
联系电话:010-89293992
(二)积极培育数字新消费
36.落实市级要求,宣传引导绿色节能消费券参与企业,开展智能办公、智能家居、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研发推广和优惠促销。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市场运行科
联系电话:010-81298230
(三)促进餐饮和文化体育娱乐消费回暖
37.对纳入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和支持范围的餐饮企业,指导区内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积极申报,最高给予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流通发展科
联系电话:010-81298262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经建科
联系电话:010-81296540
38.按照全市第十届惠民文化消费季安排,面向区内开展征集工作,开展文化消费促进行动。鼓励旅游平台企业、旅行社开发暑期青少年户外体育、科普、文化等实践项目。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 文促中心
联系电话:010-61298836
责任部门:区文旅局 公共文化科
联系电话:010-81298861
责任部门:区教委 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227955
责任部门:区体育局 市场科
联系电话:010-81299038
六、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牢牢兜住社会民生底线
(一)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保障
39.挖掘一批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检察院法院司法辅助和行政复议辅助等就业岗位,支持企业扩大科研助力岗位规模。支持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工作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技岗位。
责任部门:区人保局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81290362
责任部门:区卫健委 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010-60283883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社会建设科
联系电话:010-69208593
责任部门:区检察院 政治部
联系电话:010-59556309
责任部门:区法院 政治部干部组
联系电话:010-57362821
40.进一步挖掘城市岗位资源,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强化农村公益岗位托底安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
责任部门:区人保局 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10-81296823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农经科
联系电话:010-81298524
41.扩充社区工作力量,鼓励临时招用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会展、教育培训及零售等停工行业从业人员,兼职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社会建设科
联系电话:010-69208593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社保科
联系电话:010-81296518
(二)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
42.落实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巩固完善“区自为战”“校自为战”“企自为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区卫健委 公共卫生科
联系电话:010-60283526
责任部门:区防控办
联系电话:010-81299883
43.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快集中隔离设施、方舱医院、核酸检测设施、负压病房、发热门诊、急救站点等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储备。
责任部门:区卫健委 规划发展科、医政医管科、公共卫生科
联系电话:010-60281384、010-60283505、010-60283526
44.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价格监测科
联系电话:010-81296313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流通发展科
联系电话:010-81298262
45.保障粮食安全,及时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根据市场形势启动粮食收购,确保粮食、大豆、蔬菜播种面积分别达到12.3万亩、1.24万亩和23.1万亩。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粮油科
联系电话:010-81298250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农综科
联系电话:010-81298538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农业科
联系电话:010-81296537
46.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部门:区应急局标服中心、执法队
联系电话:010-61298784、010-61298710
责任部门:区消防支队 法治与社会工作科
联系电话:010-89226062
责任部门:区城管委 能源中心
联系电话:010-81296425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 安全科
联系电话:010-69251194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安全监督管理中队
联系电话:010-69202889